基隆教師支持方案/112年心理諮商

 

服務對象

基隆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)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,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,學校校長及教保員。

 

注意事項

1. 教師請自行向國北心健中心/芳蘭心理諮商所聯絡及申請。

2. 聯絡時請表明為基隆市師長,及預約諮商服務。

3. 由國北心健中心/芳蘭心理諮商所安排服務。

4. 第一次接受服務時,請提供教師證或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。

 

若有相關疑問,歡迎電話聯絡國北心健中心  (02)2732-1104#86001

或來信國北心健教師支持方案專用信箱洽詢 psycsupport@mail.ntue.edu.tw